Q:什么是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?
A: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,是指在军队装备维修、营房维修、物资器材储存、勤务和农副业生产等专业技能编制岗位,从事操作维护、服务保障等专业技能性工作的文职人员。
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,坚持依法实施,实行分级负责,严格过程管控,加强民主监督。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实行聘用制。
Q:技能岗文职人员补充配备方式
A: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补充配备主要采取现役士兵原岗转改、面向全军招聘退役士兵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种方式补充。
其中,现役士兵原岗转改,仅限于与备战打仗关联紧密、技能水平要求较高、不宜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补充的装备维修和物资器材储存岗位,按照不超过相应岗位编制总数的15%把握;面向全军招聘退役士兵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,仅限于老干部服务保障机构专业技能岗位,按照相应岗位编制总数的40%左右把握。
Q:技能岗文职人员的工资制度:
A:实行全军统一的工资制度,包括基本工资、基本津贴、特殊津贴补贴、奖励工资和增资机制5个部分。
①基本工资。由岗位工资、级别工资组成。岗位工资,主要体现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,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岗位工资标准,最低为580元,最高为3825元。级别工资,主要体现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,按照级别分别设置级别工资标准,最低为480元,最高为3310元。
②基本津贴。由工作性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组成,按照岗位等级分别设置标准。